中超控股(002471):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小编 2024-06-04 2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6月 27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6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6月 2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6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4年 6月 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3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2)除议案 7.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外;其余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 9.00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杨飞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 10.00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飞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25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6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6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24年 6月 25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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